1.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,组织落实学校学科发展战略目标,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。
2.组织学校重点或特色学科的培育、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3.组织国家、省级“一流学科”等学科平台的申报、建设与管理等工作。
4.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,上级部门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。
5.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、论证、立项、检查、验收等工作。
6.组织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工作,负责硕士学位点授予单位的申报工作。
7.全校学术氛围营造,“寒地黑土大讲堂”讲座计划的制定及组织高层次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