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处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4-12-30 点击数:

科研处是在学校校长、主管副校长领导下,负责全校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科研规划与管理、成果管理及转化、技术服务和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
1.根据国家科技方针、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,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我校实际,制定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。

2.及时了解国内外科学研究的整体动态和发展趋势,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工作计划、各类科研平台建设规划等,推动全校科研工作发展。

3.校学术委员会、校科学技术协会和校社科联日常工作。

4.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5.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。

6.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,包括成果统计、鉴定、登记、推荐奖励、科研档案管理及科研工作量核算等工作。

7.学校专利申请、科技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成果转化及推广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。

8.学校学术环境营造,寒地黑土大讲堂管理,组织、联络、协调校级学术活动。

9.学校科研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工作。

10.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11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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